各区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及相关单位:为规范徐州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由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项目遴选,(二)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三)会同当地知识产权部门具体实施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五)配合财政、知识产权等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绩效评价以及专项资金清算等工作,第四章申报、评审与资金下达程序第十六条申报程序(一)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第十七条评审程序(一)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三)市知识产权局将专项资金拟资助和奖励情况向社会公示,按规定程序会同市知识产权局下达专项资金,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市知识产权局设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按规定向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报告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专项资金检查和项目跟踪管理、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