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生态环境专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项目申报的通知》,经实施主体申报、镇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并通过局党委会研究,拟确定1家申报主体(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6554429,附件:2023年市级农业生态环境专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项目汇总表.doc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