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4日附件: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涉及项目申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如下:(一)支持产业发展,第四章项目申报及项目库管理第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十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第五章资金下达和管理第十八条在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财政专项资金后,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程序报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要求收回相关专项资金,第二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督导本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第八章监督问责、信息公开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协作,第二十八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省财政厅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暂缓或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