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墙材基金退付情况汇总表.xlsx各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印发的《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川财综〔2012〕48号)和《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对四川美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进行核实,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反馈,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0817-2666353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