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联合评价小组联席会议审定,通过了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科技局负责方向)立项建议,按照《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工信财函〔2023〕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拟立项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刘晓022-58832972市科技局合作交流处吴星022-58326706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王凌志022-58832996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处张晓022-58832837附件:1.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拟立项清单(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方向)2.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项目拟立项清单3.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立项清单4.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立项清单2023年12月21日附件:1.建设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拟立项清单(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方向)2.鼓励科研院所来津发展项目拟立项清单3.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立项清单4.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