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xjjjdc@163.com二、联系电话:0791-86386780(兼传真),(个人请注明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并签署姓名,单位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附件:1.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2.关于《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3.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4.关于《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docx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