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济南市推荐申报“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工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常住的专利权人,6.申报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7.申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山东省专利奖,2.申报人需为济南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中工作的职务专利发明人,各申报单位(人)登录“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省专利奖评选”系统(http://218.57.139.25:8084/middleLogin),将申报书、专利授权文本(扉页、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等完整文献)及证明材料、汇总表等报送至所在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各申报单位(人)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渠道申报1项专利项目或1位优秀发明家,请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将申报材料、汇总表、推荐函等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参评项目(不包括山东优秀发明家奖),同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两人可联名推荐本专业领域的专利项目1项,申报山东省专利奖的项目是未解密的国防专利或保密专利的,附件:1.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优秀发明家)2.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申报项目汇总表3.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1-3.rar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