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年新增应税销售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当年应税销售首次达到1亿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次达到5亿元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8万元、6万元和5万元,对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给予奖励:当年度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5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列入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库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入选国家、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企业奖励50万元、20万元,再奖励商业综合体20万元(综合体里面新增限上企业不享受单独奖励),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综合得分满60分的企业奖励20万元,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企业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申报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10万元,(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23.提升服务业企业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