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解决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导致拖欠或克扣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制订了《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人工费用资金预拨管理办法》,景宁畲族自治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4月7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人工费用资金预拨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性工程款导致拖欠或克扣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第一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包含丽景园)政府投资项目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支付管理适用于本办法,是指施工企业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与其它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机构设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人工费用,监督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分账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工程款拨付、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应到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资金使用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共同委托银行监管,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银行机构三方应共同签订《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每月按不低于实际产生工程量的合理比例拨付人工费至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比例根据各行业实际情况而定),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将建设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县人社局和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