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为确保“购房补贴”落细落实,现对目前符合条件的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业用房发放购房补贴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单位共收到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有91户,其中新建商品住房21户,商业用房70户,二、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三、举报方式1.来访接访地点: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2.来电举报电话:0954-70119163.邮件举报邮箱:pyzjjfgs@163.com(补贴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