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赣工信规字〔2022〕5号)要求,按照《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流程(试行)》(赣工信石化字〔2023〕52号),经赣县区、赣州市人民政府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9部门共同审核,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符合《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拟通过认定,拟认定的化工集中区总面积为372.72公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9日,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3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化工业处电子邮箱:jxgxwshgyc@jxciit.gov.cn联系电话:0791-88916376附件: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界址点坐标表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2月21日附件: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化工集中区界址坐标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