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创业补贴实施办法》(州人社发〔2020〕4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申领创业补贴条件的8家单位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政策发放创业补贴,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如对以上申报单位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与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联系,监督电话:0743-2813201附件:2023年吉首市申请创业补贴汇总表(11-12月)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