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桂文旅发[2022]83号)以及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贯彻落实<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贵文广体旅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同意设立贵港市领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荷城分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机构名称:贵港市领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荷城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锋宇机构行政负责人:温爽培训内容:舞蹈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普罗旺斯21幢01、02、03号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与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0775-4258492),本单位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贵港市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12月21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