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42万元,用于支持我县范围内粮油种植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少于2家,2023年11月2日,我局进行公开挂网并下发通知至各镇政府,共收到佛冈县祥龙农业专业合作社、佛冈县谷丰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佛冈县宝运种养专业合作社、佛冈县农多多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佛冈县占果红种植专业合作社5家经营主体的项目申报资料,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经我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到5家申报经营主体开展实地核查并进行审核评分,同时将评审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审议,拟定佛冈县宝运种养专业合作社、佛冈县祥龙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佛冈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承接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下午17:30时,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向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廖建东联系电话:4294320联系地址: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509室佛冈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