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企业:现将《广安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安市分行2023年5月8日广安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储备粮(含原粮、食用植物油及应急成品粮油,需报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广安市分行批准,第七条市级储备粮轮换原则上采取同品种、同企业轮换,第三章计划与执行第八条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储备粮油轮换周期情况和储备企业轮换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广安市分行可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进行调整,承储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不低于规定标准的储备粮入库,第十二条承储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市级储备粮轮换完成情况,第十三条市级储备粮实行计划轮换方式的,第四章轮换验收第十四条市级储备粮入库数量验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广安市分行进行,市粮油监测站对轮换入库的市级储备粮油按一定比例进行抽验,第十八条粮油质量检验机构在验收中要根据轮换计划和数量验收情况进行质量抽样,第二十一条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市级储备粮管理实际情况提出,(二)发现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