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闽财农指〔2023〕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公示内容:一、粮食单产提升资金分配(附件1)二、各乡(镇)辅导员资金分配(附件2)联系电话:0598-7223311、0598-7260259联系地址:大田县凤山中路219号附件1:粮食单产提升资金分配表附件2:乡(镇)辅导员资金分配表大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