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自主申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经市(州)评审复核确定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20个,其中3个推荐申报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如对所公示对象认为有问题需要反映的,可以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处反映,联系电话:0431-88777142附件1:长春市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确定名单附件2:长春市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