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有关单位(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国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现将《泰顺县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泰顺县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讨论,并于2014年4月4日(下周五)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县国资办,为更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主管部门或企业母公司还应及时将上述征求意见稿转发或转告至各下属国有企业或行事单位征求意见,注:《征求意见稿》现已挂至泰顺党政网“部门公文”栏和泰顺政务网“公告启示”栏,县国资办联系电话:67582483,传真:67593705,邮箱:tsxczjgzk@163.com泰顺县国资办2014年3月26日泰顺县国有企业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