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等要求,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任务,现对2023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实行分配,现予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附件:2023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分配方案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9日附件:2023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分配方案单位:万元地区金额备注市本级900茂南区400电白区400信宜市400高州市400化州市400高新区10滨海新区20合计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