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社分局、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粤技服〔2021〕1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定于4月开展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专项质量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对象中山市辖区内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二、督导内容(一)备案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备案企业开展评价的规范性,(二)评价队伍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评价全过程工作资料是否保存完整,对企业评价工作开展线上或实地核查,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向被督导企业发出专项质量督导意见书,被督导企业完善或整改相关工作,四、工作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附件:1.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自查登记表2.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材料清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7日附件:1.附件1.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自查登记表.xls2.附件2.中山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