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与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标,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打造国际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核心区为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二)基本原则根据国家规划“坚持质量优先、坚持强化保护、坚持开放合作、坚持系统协同”等四个原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知识产权支撑战略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更加显著,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人文环境更有活力、知识产权区域和国际合作更加深入,包括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深度融合,包括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水平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建设,包括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合作、强化“两个合作区”和“双城联动”引领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