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元宇宙创新发展办法》业经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4月6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元宇宙创新发展办法第一条为大力促进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AR/VR/MR)等元宇宙技术变革与应用创新,(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鼓励园区内元宇宙相关企业向“专精特新”、“高精尖”方向发展,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第四条【支持技术引领】鼓励企业及机构加强元宇宙相关技术的研发及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支持企业或机构参与国内外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等元宇宙相关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鼓励企业围绕黄埔产业基础部署元宇宙创新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国家及省、市联动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和创新性的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等元宇宙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第六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建设区域型以数字孪生、人机交互、脑机接口等为核心的元宇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区专精特新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1〕5号),“区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4号),“区信创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7号),“区“新基建”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加快“新基建”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穗埔府规〔2020〕10号),“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号),“区黄埔人才政策”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