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南浔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浔农发〔2023〕3号)文件精神,湖州南浔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等16家主体自愿申请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并在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上传相关数据,经各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财政局核定,拟拨付2023年7-10月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1148309.2元,现将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形式及时向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单位: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林中路999号农水大楼,邮编:313009联系电话:0572-3023263附件:南浔区2023年7-10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明细表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4日3684154-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