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制定《南头镇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版),联系电话:23380177)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12月12日《南头镇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镇老人津贴发放管理,第二章申请对象和发放标准第六条申请对象(一)具有南头镇户籍,第七条发放标准(一)具有南头镇户籍,年满80周岁前已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银行账号的老人,从其年满80周岁当月起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年满80周岁后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银行账号的老人,从其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银行账号的当月起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由镇民政部门于每月28日前委托银行将津贴款项发放到老人提供的银行账号,第十条社区应当提前1个月告知次月达到发放条件的老人或者其家属及时办理手续,户籍迁出地应当主动配合迁入地属社区办理老人津贴发放的迁移手续,且到所属社区确认个人信息并提交银行账号的老人由迁入地发放老人津贴,第十五条镇民政部门于老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镇的次月终止发放老人津贴,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解读:【图解】《南头镇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版)【音频】《南头镇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版)【文字解读】《南头镇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