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商务局关于征求《遂宁市安居区“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文商旅业态招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区直相关部门:为全面落实“凯歌公社·1974”项目“大地景观化、庭院园林化、农田田园化、产业特色化、城乡一体化”规划思路,我局牵头起草了《遂宁市安居区“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文商旅业态招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修改完善后的《遂宁市安居区“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文商旅业态招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发出,电话:0825-8663833附件:《遂宁市安居区“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文商旅业态招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遂宁市安居区商务局2022年4月6日遂宁市安居区“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文商旅业态招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凯歌公社·1974”项目“大地景观化、庭院园林化、农田田园化、产业特色化、城乡一体化”规划思路,对入驻“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的商贸流通服务类、文化旅游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经营项目,对入驻“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的营业面积500㎡以下的商贸流通服务类、文化旅游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类经营项目,按照经营项目装修及设施设备投入给予一定限额的项目投入补贴,申请补贴的经营主体应在完成装修并正式营业1个月后,景区管理公司会同景区管委会、海龙村村委会初步审核通过后再按照业态分类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三个月内拨付经营项目第一年度参照房屋租金和50%的固定投入进行补贴,并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补贴资金拨付计划逐一兑付各个经营主体的补贴资金,五、资金来源“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涉及的业态入驻补贴和业态固投补贴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二)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文化旅游服务类项目相关工作,(四)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国资局、区审计局、景区管委会、景区管理公司、海龙村村委会:配合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教体局做好项目验收及补贴资金兑付工作,遂宁市安居区“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文商旅业态招引补贴资金审批表单位名称经营项目及类型经营地址营业面积(㎡)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地补贴金额(万元)补贴事项景区管理公司初审意见:年月日年村委会初审意见:年月日年景区管委会审核意见:年月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年月日月区财政局审核意见:年月日年区政府审批意见:年月日年承诺书景区管理公司: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凯歌公社·1974”项目核心区文商旅业态招引扶持办法〉的通知》(遂安府办发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