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上级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中市监[2022]414号)及《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市监〔2021〕90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专家评审,对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通过验收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公示网站: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www.zs.gov.cn/zjj)联系人:杨先生、钟小姐联系电话:88239920、88166026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附件: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验收通过名单.xlsx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