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号文对万邦德仿制药研发中心项目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第一期认购之日起三年内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80%比例的补贴,补助资金每半年申报、结算一次,”其中第一期第三次已发行可转债2000万元,已支付自2021年9月12日至2022年3月12日产生的利息793424.66元,可享受80%比例的补贴,补贴金额为634739.73元,现对补助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6086586,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岭市财政局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