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水环境改善、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市绿地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地下管网(管廊)建设等工作,认真做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实施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已制定本市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方面建设相关要求的法规,7规划管控已编制海绵城市、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等方面专项规划并获得政府批复实施,8将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以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方面要求和关键指标纳入规划建设管控,9已制定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城市绿地等方面建设的系统化实施方案,10完善标准建立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方面建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的地方标准规范,14保障措施制定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方面建设的运作模式方案,15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专项债等支持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方面建设运营,16制定支持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空间、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等方面建设的用地、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二)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防洪排涝、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三)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防洪排涝、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文件制定和实施情况,统筹实施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的机制,(一)专项规划类海绵城市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新城建”等相关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