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认定普格县文博幼儿园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情况明细如下:1、普格县文博幼儿园有限公司2023年招录符合条件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1人(吉此么子咪,身份证号513428*********125),按照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人的标准,补助金额为1500元,2、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格支行2023年招录符合条件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1人(蔡超,身份证号513428*********419),按照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人的标准,补助金额为1500元,3、四川省烟草公司凉山州公司普格分公司2023年招录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1人(熊雨琪,身份证号513427*********824),已按规定为2人缴纳了失业保险,按照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人补助标准,请于公示期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834-4786244普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