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的通知>的通知》(凉就办〔2023〕37号)要求,我中心对如实参保,足额缴费且无欠费的非失信申报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审核,经审核认定普格县祥凌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政策,补贴金额共计17113.65元(补贴明细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834-4786244附件:2023年10家企业稳岗补贴补贴明细表.xlsx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