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企业降低成本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5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7号)有关规定以及2023年度市工信局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计划安排,现拟对申报第82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第12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2023厦门国际眼镜业展览会和2023年中国泉州智能装备博览会等4个展会项目的参展补助名单(具体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联系电话: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2-2896856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0592-2896786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608室附件:公示名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