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征集2024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三)申报的项目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四)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省)范围内或全国(省)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四、申报要求(一)申报的项目应对接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我市地方标准的分析和研制,(二)有项目申报意愿的组织或者个人向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非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申请,(三)如申报项目涉及有相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的,在立项申报书中“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前划√,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与其他行业部门进行协调,(八)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项目重要支撑材料以及标准草案(按需提供)等5类材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上材料均应有PDF和WORD版),联系电话:0817-2666608地址:顺庆区丰登路215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3日附件下载:1.附件1.docx2.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