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条件(一)基本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二、评价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市科技局在线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省科技厅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站和省科技厅网站公告,2.为指导企业顺利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四、联系方式入库填报及系统问题咨询:郭伟0917-860113366832723@qq.com政策咨询:王琳美马强0917-3260241省科技厅联系人:高阳029-81884003296930313@qq.com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docx2.陕西省虚拟专家室及加入方法.docx宝鸡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