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业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深前海规〔2023〕7号)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3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受理和审核工作,本次共计90家单位和105名个人通过审核,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2415室(邮政编码:518054),附件:1.2023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拟发放单位名单2.2023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拟发放个人名单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3年12月13日附件:1.附件1:2023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拟发放单位名单.xlsx2.附件2:2023年度支持港澳青年发展专项资金拟发放个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