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德州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规范》的通知德文旅发〔2022〕19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和体育局:为全面巩固我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4月6日德州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规范一、定义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由行政村(社区)建设管理的,二、功能定位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着眼于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现公共文体服务工作真正“有人抓,四、硬件设施(一)基本要求1.行政村(社区)应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各类设施设备应定期做好保养更新工作,4.村居委会是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责任主体,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应接受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在日常工作和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中,每季度做好村(居)文化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登记工作,八、经费保障1.县市区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落实保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所需资金,2.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村级文体活动提供扶持和保障,3.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九、服务评价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文化和旅游工作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