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库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奉科〔2021〕5号),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入库培育申报工作,(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范围,(三)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符合其中一条:1.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申报入库的前一个年度研发项目(或新产品)需3项以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如下: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库”栏目进行填报,根据培育库标准对申报入库企业进行评估,区科技局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经会议审议拟定入库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三、政策支持入库企业奖励总额10万元,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再给予7万元的奖励,四、联系方式(一)政策业务咨询高新科史波电话:89285307(二)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7811024附件:奉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书.docx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