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实施办法(试行)》(邮政规〔2023〕1号)文件要求,经主体申请、乡镇审核、村组公告等环节,现对高邮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主体名单:高邮市鑫三角原生态家禽养殖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19日,监督电话:0514—84658068,主体名称(或申请人姓名)高邮市鑫三角原生态家禽养殖场法人代表冯惟徽代理人李萍联系方式13951448255申请人地址高邮市卸甲镇卸甲村2组设施地址高邮市卸甲镇卸甲村六、七、九组(设施用地类型:畜禽养殖类)土地情况土地四至:东至南黄泥沟西至排水沟南至张国祥鱼塘北至村电站渠□承包地面积0亩☑流转土地面积122.66亩土地流转合同编号(鉴证机构)XN321084000001流转起止日期2014-04-01至2028-12-01农业设施情况设施名称单个占地面积(平方米)数量建成时间设计使用年限宿舍611.5882021-01-017年0月鸡舍16261.05172021-12-017年0月仓库2131.28142021-12-017年0月孵化室2158.3622021-12-017年0月粪污处理间495.0612021-12-017年0月厂区内外道路7481.5712022-01-017年0月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