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就业项目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328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共建共享基地项目入选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18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省就业中心技能开发处:0791—86383264电子邮箱:jxsrstjnkfc@163.com通信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47号邮政编码:330046附件:关于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共建共享基地项目入选单位的公示.xls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