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三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平稳、扩量提质、巩固向好势头,根据《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2023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工信规〔2023〕1号),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审查,现将拟列入南宁市2023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三季度工业投资奖励)资金计划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止,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8楼10817室投资科,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5532612),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附件:拟列入南宁市2023年下半年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奖励(三季度工业投资奖励)资金计划名单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