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吉林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市商务局对我市39家省级吉林老字号企业进行复核,经材料审核等程序,对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凤吉园贾家馆子等30家企业复核建议通过,对吉林市松江二厅小商品批发商场等5家企业复核建议附条件通过,对吉林市江滨凇城酒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复核建议不通过(见附件:吉林市“吉林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材料通过电话、邮箱、电子邮件形式向吉林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报送吉林省商务厅,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2日联系方式:6204992262049921邮箱:swjltc2021@163.com通讯地址:吉林市松江路65号吉林市政府副4号楼602室特此公示附件:吉林市“吉林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吉林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