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见习对象和补贴项目青年就业见习可分为社会类青年就业见习(以下简称“社会类就业见习”)和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以下简称“院校类就业见习”)两类,见习对象和补贴标准如下,(二)补贴项目1.社会类就业见习补贴项目包括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指导管理费补贴等3类补贴,指导管理费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带教老师的指导费用以及见习单位因见习带教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2.院校类就业见习补贴项目包括基本生活费、指导管理费补贴等2类补贴,完善院校类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流程,可预拨最多不超过50%的见习补贴,持续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重点募集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的见习岗位,力争提供更多针对性强的见习岗位,以满足各类群体见习需求,(二)多形式跟踪帮扶各地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就业见习信息的汇总统计工作,向社会提供真实有效的就业见习需求和岗位等信息,大力宣传就业见习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讲好青年见习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