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3号),现将2023年南宁市本级科技经费后补助项目(第五批)下达,共2类,财政科技经费996.65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项目247项,财政科技补助经费891.71万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项目7项,财政科技补助经费104.94万元,请严格按照《南宁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7号)文件规定使用科技拨款经费,各单位将获得的支持经费用于单位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研发投入,特此通知附件:1.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项目表2.2022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表2023年12月11日(联系人及电话:罗湘553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