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78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湘人社规〔2022〕16号)、以及《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的要求,石门县人社局现对石门前程职业培训学校、石门县宏优职业培训学校、莉姿职业培训学校、石门县茶昭君职业培训学校、常德飞霖职业培训学校于2023年5-12月申报的职业技能(创业)培训补贴的学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即12月11日-12月17日),欢迎社会各界对培训情况进行实名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情况认真审核,并为举报人保密,公示期满无举报的,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将按照相关文件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举报电话:石门县人社局0736-5323547石门县财政局社保股0736-5150117石门县就业服务中心0736-5159795石门县人社局职建股0736-5322508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1日附件:茶昭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补贴公示常德市飞霖职业培训学校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公示名单宏优学校公示补贴人员名册莉姿培训学校保育员(初级)公示补贴人员名册2023年前程学校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