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工信和商务局):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绿色商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41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绿色商场”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加强对本地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创建主体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参与创建工作,“绿色商场”项目创建工作标准高、时间紧,请各县(市、区)组织意向商超根据创建标准,开展相关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南平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南平市商务局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