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扶持政策(一)支持综试区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1.支持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一次性奖励园区运营企业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在红河综试区内租用保税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争取省级外经贸资金对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用于服务红河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海外仓每平方米仓储面积支持不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服务1户企业支持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当年支持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其中仓储面积当年支持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且年进出口贸易额达到300万美元以上的传统外贸企业,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扶持,按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对设立海外分公司且单个海外分公司年贸易额超过300万美元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主办企业1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每个主办企业资金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