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红河州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函〔2022〕94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63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46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将红河州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红河州推进企业上市倍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做好“金种子”企业上市服务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上市工作,(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做好企业上市金融、税务、土地等协调服务,牵头做好企业上市协调服务、培育培训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金种子”企业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和所属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建立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专家及中介机构参加的工作专班,强化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于季度结束的次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和“金种子”企业面临问题的解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