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37号)及市工信局《关于商请拨付韶关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的函》(韶工信函〔2022〕26号),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此款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请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请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韶关市财政局2022年3月24日附件:1.韶财工16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