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云市监发〔2023〕2号)转发给你们,就我州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作如下安排,一、组织领导成立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大理州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评选推荐、申报的组织工作,请各县市参照州级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本地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向辖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或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由各县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或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组织(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6月5日前将申报组织(个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州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严肃推荐评选纪律,评选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与州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附件:1.云市监发〔2023〕2号文件(网址:http://amr.yn.gov.cn/info/1029/33662.htm)2.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规范附件2:2018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规范(最新)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云南省政府质量奖评选的通知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