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财政专项预算执行的通知》(晋农发【2023】6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回头看”的通知》(晋农函【2023】2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聘请山西农大农科院保鲜所专家对补贴主体进行验收,已通过整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现将通过验收的建设主体及奖补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7日,共5个工作日,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实名制,联系电话:0359-2022173电子邮箱:yhnyncjkjg@163.com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044000附件:盐湖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验收公示表.xlsx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