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白银市聘任招商大使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白银市聘任招商大使管理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聚力打造“两区四基地”和“三个千亿级”产业战略部署,规范招商大使服务管理,第四条工作职责(一)积极对白银市高质量发展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二)宣传推介白银市重点产业、投资环境及招商政策,(三)积极推荐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两区四基地”和12条重点产业链投资项目,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名单提请市政府审议,(三)定期获得白银市重点产业链规划、重点招商项目、政策汇编和招商活动等招商资料,由市、县(区)经合部门和白银高新区负责招商大使来银往返机票和在银期间食宿费用,(六)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县区、白银高新区委托招商大使独立或联合实施的招商活动,可按《白银市招商引资项目和引资人奖励办法》(市政发〔2019〕72号)相关奖励条款及各县区、白银高新区出台的相关奖励政策申报奖励,市经合局为招商大使服务机构,市经合局负责协调联系招商大使开展招商工作,对招商大使提供的项目信息进行登记造册,不得以白银市招商大使的名义从事一切与其职责不相符的活动。